研究生教育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研究生教育
继续教育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2201

一、原则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精神和要求,同时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等相关文件,制定学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方案。

二、推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1.工作职责

[1]为确保2023年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有序、高效开展,学院成立由书记、院长任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同时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复试工作;

[2]审核复试小组及复试工作人员名单等,并对全部人员进行政策制度、业务流程、纪律要求等方面培训;

[3]负责信息公开、推免复试名单和录取结果公示等工作;

[4]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复试期间的疫情防控方案及应急预案。

2.人员组成

组长:李镇、徐承俊

副组长:吴晓兵、明道福、董宏建

秘书:赵静、王镇

三、推免生名额

专业代码及名称

专业类型

拟招收推免生名额

040100教育学(教育技术学)

学术型

1

四、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2.已获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勤奋好学,思维敏捷,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4.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5.本科期间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论文、获科研成果奖、在全国高水平科技竞赛中获奖者优先考虑。

五、申请者需提供的材料

1.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复印件,复试时出示原件)。

2.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成绩单一份。

3.国家英语四级考试的成绩单(提交复印件,复试时出示原件)。

4.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5.其他体现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专利证书或具有学术水平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所有材料均需使用A4纸,申请人的全部申请材料均在复试时提交学院审核备案,提交的材料恕不退还。

六、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9月18日至9月20日

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

请将申请材料压缩后发送至ningning45345@163.com邮箱,邮件标题为“报考教育技术学+姓名+本科学校+推免报名申请”

复试名单确认:学院将根据网上报名信息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电话或短信通知复试考生。

复试时间:9月26日

复试专业

复试时间

复试地点

教育技术学

9月26日

中关村校区

逸夫楼会议室腾讯会议复试

七、申请程序

1.9月20日前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完成预报名工作。

2.学院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审核通过后,学院通知申请人复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

3.复试通过的申请人应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9月28日-10月20日。

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

4.招生单位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复试合格的申请人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须网上确认“同意待录取”才能完成录取过程,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待录取”的,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学校将不再保留其拟录取资格。

5.考生可在即日起向报考单位咨询相关报考事项。

八、录取办法

1.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2.拟录取的推免生须按照教育部及我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注册、填写志愿、确认待录取等步骤,网报志愿须与学院公布拟录取志愿一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的外校及本校推免生,原则上学院将不再保留其拟录取资格,学院可相应依次递补拟录取。

3.申请者一旦接受待录取通知,则不可再接受其它志愿的待录取通知,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

九、其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未通过;

(2)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 

(3)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及以上成绩;

(4)在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5)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或因身体缺陷、疾病而不能继续学习。

十、申诉投诉

监督联系人:赵老师,电话:13466643582邮箱:ningning45345@163.com



北京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09月16日